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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6-01    |    浏览次数:

规范商务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适用

明确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要求

进一步理清信托业务边界

...


6月起,不少新规施行

我们重点关注

“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指导和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备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编制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方式、备案流程、备案材料等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按照备案指南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

网信办.png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

一、适用范围

二、备案方式

三、备案流程

四、咨询、举报联系方式

(详情请复制下方网站查看)

http://www.cac.gov.cn/2023-05/30/c_16870909062229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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